有關禁區紙的查詢:

邊境禁區通行證辦事處 傳真
新界粉嶺沙頭角道八號(上水警署旁)
電郵: cap-office-bordist@police.gov.hk
電話 2860 4143 傳真 2675 9925

另外, 禁區紙一般只接收下列人仕申請:

根據現時邊境禁區政策
下列人士一般被視為有需要進入邊境禁區

在禁區居住或工作的人士；
有需要取道禁區往返居所的人士；
因家族或歷史背景而需要與禁區內的社區保持傳統聯繫的人士；
前往禁區探望親友的人士；
要與禁區內的鄉事委員會聯繫的人士；
在禁區內擁有物業的人士；
受業主所託代為看管其在禁區內的物業的人士 ;
因工作或業務而要進入禁區的人士；以及在禁區內學校就讀的學生和要接送這些學生的父母或監護人。
【註】：申請人必須依據不同的理由，提交有關的証明文件以支持申請。 如有疑問，請與本辦事處的職員查

